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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
来源: 作者: 录入时间:2013/4/24 阅读数:1705 【打印此页】
政策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
类型:核准
权限: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中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均可以申请注册。
申请人资格及条件: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试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
所需资料:
提交的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2、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3、各种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和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证
办事流程:
1、 到市人口计生局科技科领取《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2、 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4、 县区人口计生局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工作时限:
需30个工作日完成
承办科室: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0762—3398691
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表格下载:
《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