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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活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第五条。
三、行政许可类型及数量
审批事项,有数量限制,前提条件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符合河源市区域卫生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卫生部颁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4、助产人员、护士等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五、需提交资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证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及其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拟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其《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助产人员、护士等其他医务人资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受理机关、地址及电话
受理机关:河源市卫生监督所(河源市卫生局办事机构);
地址: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河源市区红星路与东华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62-3889338;
承办科室:河源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联系电话:0762-3311515。
七、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河源市卫生局。
八、审批流程
开始
↓
申请
(不予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 ← ↓→ 资料不齐全(补正资料,齐全后受理)
资料齐全
↓
受理
↓
承办
↓
审核
↓
批准
↓
办结
↓
结束
十、收费标准
0元。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3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医疗保健机构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婚前医学检查活动。
十三、相关表格: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