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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家庭发展促进月”活动》 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家庭发展促进月活动”》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1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落实,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领导,创新计生家庭发展机制,扎实开展好“2017年广东家庭发展促进月”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家庭发展新项目、新理念,共同创建河源文明计生幸福家庭。
二、要依托家庭发展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活动主要内容和本地工作特色,各地应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相关项目活动。同时,各县区至少要推荐1个2017年河源市家庭发展创新项目上报市卫计生局。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地按要求将以下资料报送市卫计局家庭发展科:
一是4月24日前报送2016家庭发展工作总结和家庭发展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1)工作总结应包括基本情况、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材料要求条理分明,善于运用统计数据,能从组织领导、政策体系、宣传活动、优质服务、项目推进、队伍建设、财务支持、督导检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仅报送电子版。
二是4月24日前报送《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和创新项目参评PPT。
联系人:伍优施,联系电话:0762-338922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行政商务小区 28365365tw家庭发展科
附件:1、2016年家庭发展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2、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推荐表
3、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评选方案
填表说明:
1.项目必须是各地自行设立的项目,至少实施了三个月以上。
2.实施单位以“**市**县**镇**街道**社区”的格式填写。
3.项目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关键信息。
4.创新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体系创新、宣传方式创新、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创新、评估体系创新、信息采集和共享创新等。要求逐条罗列。
5.主要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当地政府重点工程或民生实事、群众参与情况、群众满意情况、媒体宣传情况、获得的表彰等。要求逐条罗列,以数字说话。
6.推荐理由为市级卫生计生局的推荐意见,需签字盖章。
7.2016年评出的十个项目可以继续参与评选,但参评内容需有新成绩或新亮点。
8.每个项目需配PPT,并按《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评选方案》的要求进行演示。
附件3
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各地创设的、实施了三个月以上的与家庭发展相关的项目。
二、选送条件
围绕创建幸福家庭、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家庭保健、医养结合、健康教育、家庭教育、青少年健康发展、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内容,推动家庭发展工作创新发展。创新项目有利于落实卫生计生部门惠民政策、增进群众福祉,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增进群众获得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价值。
三、评选名额
每个地级市及顺德区可上报1个项目,从中评选出10个创新项目。为体现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家庭发展工作均衡发展,粤东(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粤西(包括阳江、湛江、茂名、云浮)、粤北(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顺德)分别评选,确保每个区域至少有1个创新项目。
四、评选办法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地市卫生计生局(委)分管领导进行集中评审。
1.由参选单位汇报创新项目情况。(5分钟以内)
2.评选专家组和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分管领导现场打分。(评分表见附件)
(3)汇总评分表,按照评选专家组和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分管领导评分各占50%的比例计分。
五、评选专家
(一)评选专家组:专家、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地市卫生计生局(委)分管领导。
六、评选纪律
1.评选组专家不得接受参选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或接收礼金礼品,一经查实将按相关廉洁纪律处分。
2.对创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奖,并根据影响程度给予诫免谈话。
3.严明评选纪律,做好评选组织工作,维护好评选秩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过程监督。
附件:2017年广东省家庭发展创新项目评分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家庭发展促进月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