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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保险公司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损坏财物事件时有发生,而受害方申诉、索赔往往会遭遇诸多困难。如何减小此类事件造成的损失,是相关部门一直试图突破的难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人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政法委有关推进落实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民事纠纷今年初,市综治办牵头财政、卫计、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出台了《河源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方案》,决定由财政出资180多万元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投保,为我市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监护人责任险。


    

    今后,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肇事肇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这项举措,改变了过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及人身、损坏财物事件时,当事人遭遇申诉难、索赔难的困境,也进一步减轻了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家庭负担。据悉,我市是全省范围内首个与保险公司正式签订合同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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