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本局动态
图片新闻
本局动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医改办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7-06-12 11:11:07 | 阅读次数(470) | 正文背景色:
【办公室】
粤卫函〔2017〕78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医改办: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位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情况的专题汇报,高位推动,尽快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2017年7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必须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辖区内所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8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必须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建立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年签约服务费主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与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挂钩,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使县域内家庭医生年收入赶上甚至略高于同等职称的二级综合医院医生,提高家庭医生岗位吸引力。
二、细化落实各项措施
各地要对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尽快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政策保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以家庭医生诊室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诊疗场所,利用健康档案,为签约居民提供签约、预约、诊疗、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效率和居民的获得感。
三、因地制宜确定目标
各地要因地制宜,不得盲目追求签约率,要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到签约一个、履约一个、做实一个,确保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切实让城乡群众感受到签约家庭医生后带来的好处和便利。要优先向重点人群和精准扶贫贫困村重点人群提供签约服务,2017年全省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有精准扶贫贫困村的地级市,要组织所在县实现全部精准扶贫贫困村重点人群的签约落实。
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各市要至少树立1-2个典型县(市、区)以及至少3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各一,作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规范推动本地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五、按时报送台账
自2017年6月份起,我省建立“2017年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重点任务台账”(见附件),逐项逐月推进。各地级以上市每月15日前报送台账至我委基层指导处,我委每季度向各市反馈一次进展,于第四季度全省通报各市落实情况。
联系人:欧美欣、陈晓鹏,联系电话:020-83134335 、83134385,电子邮箱:gdjczdc@163.com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医改办
2017年6月7日